神在何西阿書2章19至20節中說(神)要作新郎,聘我們(選民)為妻;又在耶利米書31章32節中說神作以色列民的丈夫,領他們出埃及,與他們立了約。耶穌在馬太福音22章中說耶穌是娶親筵席中的新郎;又在馬太福音25章中說聖徒們是新婦,新郎是耶穌。在啟示錄19章中記載到耶穌要擺設婚筵,這指的是(肉身的)靈與靈的婚筵

下面講一個故事來說明一下。

從前,有一對相許終身的年輕男女。男子給即將成為自己新婦的女子寫了信,信上寫着婚禮的時間與地點。女子從信差那裏收到了信,但因為她不識字,就把信擱到了一邊。約好婚事的新郎,即寄信的男子按照信中約定的時間與地點等候新婦,然而直到日落作為新婦的女子也沒有來。男子以為女子不願成婚便離開了。

有一天女子好奇那日信差寄來的信,找了一個識字的人幫忙解釋信里的內容。這信是與她相許終身的男子寄來的,信中寫的是結婚日期與地點,但是日期已經過了。女子之所以沒能迎接新郎,首先是因為她不識字,其次是因為她的漠不關心,還有就是因為自尊心太強,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的無知,因此才會釀成這樣的結局。若她在收到信時立即請教他人,那麼就能知曉約定並如約成婚了。

新約聖經是為新郎的耶穌在天上寫給這地上的新婦,也就是寫給我們的立約的信。然而,若(聖徒)不知曉為耶穌之信的新約聖經的旨意,心比天高,恥於下問的話,那麼待新郎耶穌降臨的時候,就會落得無法(與新郎)相會的下場。若要迎接再臨新郎耶穌,就要學習來自天上的書信即新約聖經的話語,知曉其中的內容才行。所以,(聖徒)應當學習新約聖經的話語。

出處: http://zhblog.shincheonji.kr/2020/11/12/zhixiaoshengjingdeliyou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