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“和平、和睦”的話和事,在聖經中約出現了60-70次。

聖經六十六卷裏神六千年的事工,就是為了讓地上萬民罪得赦免,成就和平世界而做的。在地上萬民中沒有一人渴望紛爭和死亡,反倒是全都渴望能夠和平幸福的生活。

經上說,神(賽52:7)、天使(路2:14)、耶穌(路19:38-42),以及今日信神和耶穌的我們,都要做和平之事。因此,信神的人按照神的旨意去行那也是理所當然。

摘自:《神的宗教與天上文化世界和平光復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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