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天地耶穌教:又名「新天地」)

我們新天地聖徒,身上流淌着大韓民國的血,是擁有大韓民國戶籍的國民;在信仰上,是用耶穌的血脫離罪惡、藉神的種子和靈重生的信仰人

我們用神的新約受印,照着(神)應許的話語,不做任何加刪,如同(與話語)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一樣(就像將聖經刻印在裏面,受了印)做着信仰。

我們像神和耶穌一樣愛人如己(約15:9-12),饒恕、祝福(他人)。

我們新天地像耶穌及其門徒們一樣,為了感謝(神)賜的恩惠,自發地開展志願活動。我們的標語是「真理的城邑,公義與公道,至善的聖君」

我們新天地遵守天上的法,也遵守着這地上的法。耶穌用寶血立的新約(路22:14-20)(其內容)就是將神的法寫在心上(來8:7-13)。

因此,新天地將新約之法即啟示錄毫無加刪地印在心裏(原文為受印),將(這法)放在裏面,寫在心上

(新天地)以聖經話語和來自天上的啟示之道教育(聖徒),所見證的乃是真理,並用真理指導、糾正歪曲話語的假見證。這就是以善勝惡,以真理勝非真理,也是使罪惡的世界能夠重生為公義之世界的公義與公道。

主曾說「人一切的罪,都可得赦免,唯獨褻瀆聖靈,總不得赦免」(太12:31-32)。

約翰福音1章1節中記載到太初有道,道就是神;約翰福音10章35節中又記載到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,那些承受神道的人,尚且稱為神。由此可知,藉神的真理之道的種子所生的人就是神的兒子(徒17:27-29)。與此相反,稗子即由非真理(謊話)之種子而生的人是魔鬼的兒子(太13:37-39)。

雖然神的靈和魔鬼的靈用肉眼看不見,但(我們)能夠區分為真言的真理和為謊話的非真理。由此可以得知,說真言即真理的人,有神與他同在;說謊話即非真理的人,則有魔鬼與他同在

在神的誡命(律法)當中,頭一條就是除了神以外,不可侍奉別的神。(神)之所以說所羅門侍奉別神就是如亞當一樣背約(何6:7),是因為亞當和所羅門都拜了外邦神。與此相同,今日的新約啟示錄13章中也同樣有(選民)拜外邦神並受外邦神之印記的事件。

韓國的牧者們要把手放在胸口上反思一下。(要知道)非真理是謊話。約翰福音8章44節中記載到謊話是魔鬼的話。教授謊話的是魔鬼的靈,是撒魔鬼之種子(的行徑)。(韓國的牧者將聖徒)「造就」成了魔鬼的兒子,卻還在神面前自稱是正統,將教授真理的聖徒視為「異端」。試問,教授謊話的人怎可稱為是神的牧者?

(經上)說,聖經是不能廢的。用魔鬼的種子生出魔鬼的兒子(的牧者),還能稱其是正統、是神的牧者嗎?對於這一點,「100條教理比較」所揭曉的真理(新天地)與非真理(世上的教會)就是最好的證明。能說這不是(事實)嗎?只有坦誠地悔改,並用真理、神的種子和聖靈重生才是能夠得救恩的活路。

(經上)說,人一切的罪,都可得赦免,唯獨褻瀆聖靈,總不得赦免。在一切罪中,最大的罪就是與魔鬼合一(向聖徒)教授謊話、撒魔鬼的種子「造就」魔鬼的兒子。施行審判就得從犯下這種罪的人開始。因為,此種人是最大的罪人,沒有資格審判任何人,並且這種大罪人也無法行使正確的審判。

通過聖經中(神)的法可知,神把審判的權柄交與兒子耶穌(約5:22、27),兒子耶穌又在啟示錄成就之時,把審判的權柄賜給了得勝者(啟2:17)。人若信神與耶穌的話語,也必相信這一點。所以,(神)在聖經中應許,也就是提前以預言定下了將施行審判的人。因此,人不能按照自己的私意對宗教進行審判。如果任何一人按照自己的私意審判(宗教)的話,那麼他就是違背宗教之法的不法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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